关于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我市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精神,普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负责对普宁市2024年征兵工作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主要从户籍在普宁市或者在普宁市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的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品格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二)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
(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监督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征兵工作应知应会指示,全面了解廉洁征兵相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
(二)熟悉掌握开展廉洁征兵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重点监督征兵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
(三)采取听取群众意见、参与跟踪检查、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深入了解掌握辖区征兵真实情况;
(四)对发现的廉洁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征兵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五)自觉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
(二)报名资料:有意者请于11月20日下午17时前将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普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邮箱:pnswzb@163.com,联系电话:0663-2252471,黄干事:18680125898。
附件: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
普宁市征兵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